“其实很简单,只是你之前没有学过所以可能有些陌生。”
陆时雨将自己的握笔姿势展示给少年,“这三只手指同时控笔,就像这样......”
陆时雨之前从没有过这种经验,在教人时言辞不免有些匮乏,为了让宋慈明白只好亲自上阵,“瞧,就像这样。”
少爷放下手中的笔,干脆地握住少年小麦色的五指。
白皙又修长的手指和少年小麦色的皮肤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却又意外地和谐。
陆时雨虽然比宋慈长几岁,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常年干活的缘故,宋慈的手居然和陆时雨差不多大,以至于陆时雨握住他的手时都觉得自己有些包不住。
这边陆时雨一心一意教小孩握笔,宋慈看着纸上陆时雨带着他写出来的字,心思却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去。
他只觉得少爷手好软,虽然同样是男人的手,但少爷的手比他见过的任何人的手都要好看,之前他觉得娘的手是最温暖的,可是因为常年帮人洗衣服的缘故,娘的手也布满了老茧和冻疮的疤痕。
少爷的手没有娘暖和,但很光滑,又有些凉凉的,就像溪水底下最光洁的鹅卵石一样。
这时的宋慈见识还太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触感,多年后的某一天他才知道什么是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陆时雨发现宋慈这个学生还是很聪明的,虽然喜欢开小差,比如明明在教他握笔,可这人却眼神飘忽,下笔滞涩,不知道在想什么,但是也只是一开始,等到过了一盏茶左右的功夫,宋慈就可以自己握笔了,甚至能像模像样地写出自己的名字。
这说明他的学习能力还是很好的。
陆时雨很满意——没有学生是十全十美的,宋慈虽然注意力不集中,但他聪明啊。
“很好,接下来我教你《千字文》。”
方才陆时雨让他从书架上拿下来的书就是十几年前原主识字时用的,虽然年份有些久了,但书还是保存的很好,有个七成新。
“我先教你怎么念,然后再写。“
宋慈点点头,很上道地给陆时雨倒了一杯茶。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陆时雨教宋慈念书的事不知道被谁传了出去。
“时雨教小宋念书?”老太太笑了,“这孩子是身体好了,闲不住。”
陆夫人笑道:“小宋也是好福气,时雨虽然身子不好,人却是好学,当年在学堂的时候......”
“好了。”陆谦坐在陆夫人对面朝自己夫人使个了眼神,示意她不要再提。
老太太眯着眼睛在两人之间扫了一个来回,叹了口气道:“好了,还有什么好忌讳的,当年时雨身子还没坏的时候就是那学子之中的翘,要怪就只能怪老天不长眼,这么好的孩子......”
陆谦忙道,“母亲您可别这么说,老天还是待咱们时雨不薄了,您瞧,他现在不是一天天好起来了吗。”
老夫人感叹道;“是啊,真希望时雨的身子能打这次后彻底好起来,只是不知道到那时候......”
在场的三人都之后这句话后面接着什么,但都选择了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