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朗是名阳光快乐的大学生,学习成绩好、运动能力出色,还有着一个娇俏可人的小男友,可谓人生赢家。
大四暑假,在舅舅开的酒吧做兼职,准备攒钱买一辆车带男朋友自驾旅行的柯朗遭遇了人生的至暗时刻。
舅舅已经说好会留给自己的酒吧被打砸、而自己捧在心尖上的男友正神志不清地躺在另一个男人身下。
裴度川,裴总……
那一天,柯朗深切地记住了这个名字,因为酒吧是他砸的,男朋友是他抢的——他的人生,在裴度川的一时兴起下支离破碎了。
而作为罪魁祸首的男人没有一丁点的悔过之心,毫不在意柯朗打量地脱下浴衣换回衬衫,裴度川在听到柯朗的怒吼时一边系着扣子一边似笑非笑地回过身来:“我干的吗?我不记得了。”
——一语成谶,当两年后柯朗在脏兮兮的路边捡到裴度川时,裴度川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
“你是谁?”总是笑得漫不经心的男人警惕地看着他。
“……”不记得了更好,心中阴冷的想法一个个冒出来,柯朗却露出了明朗的笑容:“我是来接你回家的,你很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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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掐住他的脖子而将裴度川脖子上的锁链拉过来,但眼罩之下,线条流畅的下巴仰起,像要接吻似地凑近:“我爱你哦”——用华丽的声音,那个人说道。
【阅读指南】
1.攻受都不是好人,受尤其不是
2.视角暂定为主攻,但第一章以受的视角叙事(因为受太混蛋了,不以本人视角无法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的混蛋)
因为在这个男生的手上第一次遭遇了死亡的威胁,所以姑且对他产生了一点兴趣,然而交谈过后,发现他果然还是一个无聊的人。 而这个无聊的人,在过了这么久之后,竟然敢来报复自己。 先不提他到底喜欢庄星绮到什么程度,不过是一个男朋友而已,何必假惺惺地做这种样子呢?看来要在这个无聊的男人后面,再加上可笑这个修饰词了。 沉默着站起来,裴度川强迫自己忘记这个男人刚刚把自己撞倒在地的该死行径,准备先让他离开再说。 在裴度川吐出惯用的社交辞令前,“柯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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