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方知漓一定有她不能说的原因,那些事对她来说一定是伤疤一样的存在。 所以,她不打算揭开漓漓的伤疤。 她只是问,“你和他们,以前就认识?” 方知漓明白她有心转移话题,冷硬的心脏像是被人柔软护住,嗯了一声,没有瞒她。 十岁之前,方家并不算富裕,还住在小巷子里,方知漓那会儿还算是个孩子王,性子有点野,也特别有好胜心。 做什么事儿都要做到最好,每天仰着下颌,像只骄傲的小孔雀。 搬到粤海湾后,很多事情都在变。 这里住的非富即贵,而方家这样的暴发户,显然处于食物链最底端。 最开始,方闻廷望女成凤,叮嘱她要和那群千金少爷处好关系,也不断地往她身上施压,开始学习各种礼仪。 但他不知道,方知漓根本没办法融入他们的群体,她被排挤了。 不仅如此,她也发现,自己曾经骄傲的一切,在这里根本算不上什么。 同样的年龄,孟嘉珩他们已经可以用流利的英语交流,甚至不像她还带着别扭生涩的口音。平时的休闲娱乐不是玩弹珠、跳皮筋,而是各种高尔夫、交际礼仪,或者是感兴趣的课程,比如骑马、滑雪。 这样的差距,也激起了方知漓的好胜心。 她向来有野心,既然来到了新环境,她会不顾一切地向前走。 而她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孟嘉珩。 他总是带着令人讨厌的高高在上,可她不得不承认,他很厉害,他什么都会。 方闻廷的贪欲越来越大,总是向那些富豪献殷情,方知漓听过许多次,那些富家子弟毫不顾忌地嘲讽方家。 但方闻廷不在意,他甚至想让她和孟嘉珩发展到更亲密的关系,只是他不知道,孟嘉珩这人眼高于顶的,根本不看她一眼。 也是因此,他身边的朋友也看她特别不顺眼,带着偏见,觉得她和方闻廷一样贪婪。 方知漓心态很好,将“攻略”转换成了好胜心,把孟嘉珩当成了自己的竞争者。 她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最开始还会装模作样,假装好脾气,但有时被他高傲自大的模样气到了,也会尖锐地反击。 打不倒他,攻略不了,就恶心死他,哼。 当时,孟嘉珩身边的温临泽最讨厌她。 高一的时候,学校的手做市场,方知漓做的是花瓶,只是她没有和大家一样一起放在教室里。 等第十一页 谭灵想去酒吧逛逛,晚上八点,方知漓带她去了「不存在」。 「不存在」是极具浪漫氛围的清吧,没有刺耳的重金属乐,台上有歌手弹着吉他在唱民谣,也不是想象中,男女混乱抱在一起,烟酒靡乱的场景,很正经。 老板安晴是方知漓在兼职的时候认识的,她是位特别酷的女生,红色吊带下松松垮垮的工装裤,左右耳一共十个耳环,手臂上还纹了一束特别漂亮的玫瑰花。 谭灵这人典型的又菜又爱嚷嚷,前一秒还说要来玩,来到陌生的地方顿时安静的像小鹌鹑。 再加上她有潮人恐惧症,眼睛巴巴眨了下,倒像是被拐过来玩的。 聊着聊着,谭灵有点印象,“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 安晴风情万种地倚在那,“是啊,有次你们宿舍聚会,你喝醉了,非要给我们表演小狗小鸭叫——” “” 谭灵讪讪红了脸,彻底记起来了。 方知漓大学的时候在酒吧兼职,她们几个室友想去照顾生意,谁想到几人自己喝醉了。 提起那天,谭灵还想到一件有趣的事。 “那你知道漓漓喝醉了以后做了什么吗?” 安晴挑眉惊讶,“她还会喝醉?” 方知漓会调酒,且调得特别好。此时正根据两人的喜好shake,动作游刃有余,闻言一笑,“我都说了,我没喝醉,就是睡不着闲的。” 谭灵才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