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沈不白听到程野的话之后,整个人都要炸了一样,脸都气得涨红了。
“我靠,吴敏那个王八蛋!她还嫌当年给我们家添的麻烦不多!就这么想去监狱里陪她弟啊!”
缓了会儿他又对程野说:“你得小心点她,虽然不知道你哪里惹到她了,但是这女人疯的很,之前在我们家惹出的乱子让我哥焦头烂额了好一阵子。他们家应该找了警方那边的靠山,上次虽然以窃取资料报警了,但证据较少,就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吴敏搞的怪,最终还是只关了她半年,可气死我了!”
程野点了点头。
沈不白想跟沈越打电话,但电话一直是忙音,显然在开会。
程野看了眼手机上的电话号码,再次回拨了过去。
电话很快被接通。
“陈小保镖,怎么?想要回你的小狗吗?”
程野感觉自己从未如此冷静:“你想要什么。”
对面的女人轻轻一勾唇:“硖硕街29号。”
说完电话便又一次挂断了。
这次电话是扩音的,一旁的沈不白底声骂了句:“就挂了?怎么这么没礼貌!”
程野:?这是重点?
几人也不再犹豫,即刻出发。
硖硕街位于附近的一个普通居民区,街道狭窄,有许多小贩在街两边叫卖,车辆无法驶入,就只是程野和沈不白带着一个小警察去了硖硕街,其他人开车在较远的地方等着。
硖硕街29号是一栋居民楼,远看有些年代了,铁栅栏都满是锈迹。
沈不白还在打量这座建筑,却见程野突然径直朝着两栋楼中间的巷子走去。
见程野停在巷口,一声不吭,他上前叫住程野。
“咋了程子,这里有啥……”
直到他走近,看到巷子正中间瘫在地上的小狗。
只一眼他便认出来,那是玉米。
小狗本来金色的漂亮毛发现在沾满灰尘,还混合着些许血迹。
那样活泼好动的小狗现在却像一件破旧的毛绒玩具一样一动不动躺在地上。
沈不白赶紧上前抱起小狗,颤抖着用手指探向小狗的鼻子。
“程子!还有呼吸!”来不及松口气,他急急忙忙地抱着狗就要往外冲。
却在快要跑出巷口时被人挡住。
“哟,你就是陈保镖?怎么?看到宝贝狗狗这个样子肯定心疼坏了吧?”
来人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个子不高,眉眼中尽显戾气,此时霸道地抬起下巴,用两个大大的鼻孔和程野对视着。
她身后的几人身材魁梧,凶神恶煞,显然是吴敏派来的打手。
沈不白吓得惊起,直接一溜烟抱着玉米躲到了程野后面。
他往巷口看了看,那警察小哥也禁不起这几个壮汉的拳头,已经鼻青脸肿地晕倒在地上了。
连警察都敢打,要不是背后有真靠山,要不就是给的太多。
“程爹!救命啊!!!”
随着沈不白一声惊呼,一直处于暂停状态的程野往前走了两步。
为首的男人咧了咧嘴,提起一根铁棍就迎上来:“哟,小兄弟,看你细皮嫩肉的,还保镖呢。”
“今天哥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拳头……”
话音未落,男人只觉眼前天旋地转,四肢突然没了力气,径直向地上栽去。
巨大的疼痛间,他看清了眼前人的眉眼。
那本是一双多情的桃花眼,现在却微微眯着,透出一丝寒光,如同利刃一般。
他看见那人棱角分明的下颌线紧紧绷起,从薄唇中吐出一道低沉的声音。
“傻逼。”
程野在看到玉米倒在地上那一刻起,他的身体就忍不住开始剧烈颤抖。
他清楚地知道玉米对于他从来都不是一只普通的小狗。
刚上初中那年,一直都是班级倒数的程野在一次朗读比赛中却破天荒地得了三等奖。也许在其他人眼里,这不算什么,甚至不是个很好的成绩。
但是程野清晰记得,那天放学后,岳珊澜是怎样激动地抱住他,怎样开心地一边夸他一边亲吻他的脸颊。
小小的程野抓着母亲的手,第一次坐上了公交车,第一次进了城。
岳珊澜知道程野从小就喜欢小狗,小时候趴在院墙上看邻居养的小狗都能看一下午。
于是她带上了全部积蓄,发誓要在城里给程野买只最好看的小狗!不要乡下的土狗!要精致可爱的贵族狗狗!
当时的金毛卖的很贵,但是就因为程野在店门口盯着小玉米多看了几眼,岳珊澜便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化妆品钱全部掏出来付了款。
那时的玉米还没满半岁,小小的一坨,依偎在程野小小的手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