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孩子的警察这么说,我们也不便多问,就离开了。
中午吃过饭之后,正常的工作。
其它同事就处理一下上一件案子的文案资料,准备立案起诉。我和钟伟彦就看看了以前的案卷,学学办案技巧。
三四点钟的时候,大家的事情都处理的差不多了。没有案件发生,大家就打扫了办公室卫生。
打扫完之后,队长提议请大家吃个饭,欢饮新来的同事我和钟伟彦。
同事提议去吃火锅热闹,我向来对吃的没有什么讲究,吃什么都好,就和他们一起。
吃过饭,大家就散了。
xx年xx月xx天,第二天上班,早上吃过早饭,就出门去了警队。
上午又接到报警电话。喂,你好,我要报案。在水木春城的储物间里的那个小孩子又在哭泣,没日没夜的哭泣,吵得我们无法睡觉了。这次报案的是个男子。
接电话的小高,说我们会处理好的。
挂了电话,有人问小高是谁,小高说又有人报案,就是昨天那个小孩的事。大家认真的停着。那个小孩在我们走后,妈妈也出门了,一直没有回来。
小孩不停的哭喊,吵得附近的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这个家长怎么回事连自己的孩子都管不住。”小高抱怨说。
是啊,自己的孩子都管不住!其他人附和着。
“还是去看看吧!”队长发话。
我们再次来到储物室。小高拨通了孩子警察的电话。孩子的警察再次匆匆赶来。小高耐心的询问,是不是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是这样,可以求助政府。不要把孩子单独关着,会出事的。也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
我知道了。孩子的警察应允着。
“饿,饿。”这时候,孩子吐出几个字。是饿了嘛?女同事乐莲问孩子。孩子点头。
我看这样吧!我们带孩子去吃点东西。一会送回来。孩子的警察露出难色。
“不去好不好?”孩子的警察问孩子。
孩子摇摇头,意思是不行。孩子的警察才勉强同意。
说着乐莲带着孩子出去了。
乐莲带着孩子去吃东西,可是小孩子走的太慢了。
乐莲就把小孩子抱了起来,等到到了餐厅,才放下孩子。
孩子的衣服有皱褶,乐莲习惯X的为他整理好。一不小心瞥见孩子身上的伤痕。孩子死活不给乐莲看,乐莲给同事小高使了个眼色。小高立即会意。
过来哄小孩,让他给我们看下。小高是名副其实的奶爸。哄小孩很在行。
小孩乖乖的将衣服向上提了下,露出肚子部分。明显被打过的伤痕清晰可见。
大家都看在眼里。或许这就是孩子的警察不太同意我们带他出来吃饭的原因。
“是谁把孩子打成这样的呢?”乐莲看上去情绪很激动。
“不用问,是孩子的警察,看她把孩子关在储物间里,就知道。”小高回答。
我们几个带着孩子吃饭,点菜时,我们问孩子想要吃什么。孩子奶声奶气的吐出几个字:吃,吃,吃。
乐莲特意向老板娘要了小碗,给孩子夹了他能吃的,准备给他喂饭。
孩子却自己伸手自己扒饭。那画面怎么看着有点心酸。
吃过饭,回到储物室,孩子的警察还在。小高询问孩子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孩子的警察支支吾吾的。
乐莲看出了端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乐莲提高嗓音。
孩子的警察吓得不敢说话。
孩子的父亲也从外地赶回来了,听说孩子的警察会被起诉。了解的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报案说是自己,虐待自己的孩子。理由是因为孩子淘气不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