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旭兄,这些北疆人竟如此怠慢我们中原使者,”陈则满胸怒气道,“多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他们愿意伺候,小爷我还不愿意接受呢”
“无尘,不必如比,还有三日便可回洛阳,这些话莫让有心人听见。”李旭像撸小狗的毛一般摸了摸陈则的头。
“道理我都懂,但兄弟们打心底里的不服气啊!”
陈则随后便取下李旭摸头的手。
“为兄知道,我会去解决。但为兄有一事相求。”
“何事?”
“之前听小吏说北疆有一种紫色的小果,甘甜多汁,唤作为葡萄,你去集市为我买几斤可好?”说着,便把荷包扔给陈则。
陈则无奈地叹了口气,“那好吧。”
陈则,字无尘。是当今周朝贵妃的表弟,擅长射去却偏偏来北疆作为谈判使者,而李旭相对于他来说更为成熟,面对骄傲自恃的北疆王族也能冷静争论有关事宜,但对周朝有利条件都被王族们驳回。
元真四年,北疆皇室出现了一场内乱,被迫与周朝停战。于是第二年,以李旭为首的使者团便来到北疆。
七月七日,是中原人的七夕节,可西域却没有过这个节的习俗。
陈则出了宫便急匆匆地跑来集市,寻找阿旭兄口中的葡萄。
北疆这里沙土纷扬,百姓皆是黄土朝天的面容,现在正是傍晚时分,陈则只要抬起头看天,必能看到远处沙漠高挂的夕阳。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集市充斥着大大小小的吆喝声,充满着生活气息,陈则心头一暖,比冷不丁的皇宫好多了。
“新鲜的瓜,我这比哪都便宜。”
“又大又甜的葡萄唉~今儿便宜卖。”
……
集市上人山人海,络绎不绝,陈则学过一些北疆语,也看得懂他们的通用文字。
陈则从人群中好不容易找到稍微好一点、人不多的水果摊,刚想用北疆语跟水果汉讲价,余光却瞥见一个有几十名奴隶的摊。
卖奴隶在哪里都很正常,但陈则好巧不巧与一个小孩对视。
这个孩子大概七八岁,一头茂密的黑发,但头发乱糟糟的。有着挺拔的鼻骨,长着一双极黑瞳孔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陈则的眼睛。
在陈则的眼里,这简直就是一只委屈巴巴的小狗狗啊。
陈则心性善良,现在心里有两个小人在争吵。
[买下他吧,这小孩可怜兮兮的,荷包应该是够的]
[别买他了,李旭兄会不高兴的,你只是来买葡萄而已]
陈则强迫自己不要转过头去,害怕自己心软多管闲事,从而自己会去买下这个孩子。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看到摊上的黑葡萄,陈则还是想到那双黑色的眼睛。
心一横,转身来到了奴隶主摊前,用北疆语道:“汉子,这娃多少钱?”随后修长的手指指向了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孩子。
而被指的人目光由不在乎转变为惊讶。
汉子随即开口:“这个是男娃,看你是刚来这里的中原人,便宜点卖你,就中原的一两。”
而陈则全程盯着那个孩子看,越看越可怜,越看越投缘。没砍价,脑一热买下了这个孩子。
路过葡萄摊时,大梦初醒般又买了几斤葡萄。
但陈则在回去的路上又仔细想了想,然后高大的身子便蹲下来与孩子平视。
他本想严肃地与孩子讨论去留问题,但看着眨了一下又一下的眼睛,是孩童般的天真,语气不由得软下来。
“你愿意跟我走吗?”
“我…愿意,但能吃饱饭吗?”说完他把头又低了低,声音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