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队的人撤离江涛建材店时,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阳光把市场里的水泥地晒得发烫,风一吹,带着水泥灰和油漆味的热气往人脸上扑,沈砚把外套搭在胳膊上,额头上的汗顺着鬓角往下淌,刚要抬手擦,陆昭已经递过来一张冰凉的纸巾,指尖还带着刚从便利店买的矿泉水的凉意。
“擦了,别蹭到脸上,等会儿见季明的邻居,像个落汤鸡样,人家也不敢好好说话。”陆昭的语气依旧平淡,却伸手帮沈砚把搭在胳膊上的外套往上提了提,怕外套滑到地上。沈砚接过纸巾,胡乱擦了把脸,又拧开矿泉水瓶,猛灌了两口,冰凉的水顺着喉咙滑下去,才总算压下了身上的燥热。
“技术队的王哥说,样本比对结果最快下午两点能出来,刻痕的刀痕特征也会一起分析,到时候就能确认是不是同一把刀刻的。”小陈拎着技术队留下的证物袋,快步走过来,额头上也冒着汗,“我刚才去运营商那边问了,江涛手机里那个尾号‘27’的未备注号码,是张临时卡,半个月前在东巷口的小卖部买的,小卖部老板说,买卡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黑色夹克,戴了顶鸭舌帽,没看清脸,只记得对方左胳膊上好像有个纹身,被袖子盖住了,没看清图案。”
“黑色夹克、左胳膊纹身、临时卡……”沈砚把这几个信息记在笔记本上,指尖敲了敲纸面,“这男人会不会跟老林子里的凶手有关?季明说他躲在树后看见的凶手,也是穿黑色夹克,会不会就是这个人?”
陆昭点头,把矿泉水瓶递到小陈手里,让她也喝点水:“可能性很大。这个男人特意买临时卡联系江涛,还躲着不让人看清脸,明显不想留下痕迹,而且出现的时间,刚好是江涛和季明因欠款争执最频繁的时候,大概率跟江涛的死脱不了关系。你再去跟小卖部老板确认下,买卡的男人有没有说过什么话,比如口音、提到过什么名字,哪怕是一个字,都有用。”
“好,我现在就去!”小陈喝了两口矿泉水,拎着包又往市场外走,临走前还不忘叮嘱,“沈哥,陆哥,你们去季明住的老小区,注意安全,那小区没监控,鱼龙混杂,要是有情况,随时给我打电话。”
“知道了,你自己也注意安全。”沈砚摆摆手,看着小陈的身影消失在市场入口,才转头对陆昭说,“咱们现在就去季明住的老小区?还是等吃完午饭再去?我肚子又开始叫了。”
陆昭看了眼时间,拉开车门:“先去吃午饭,就在市场附近找家小馆子,吃快点,吃完直接去小区。你要是空腹跑一下午,回头又胃疼,到时候不仅帮不上忙,还得我照顾你。”
“谁要你照顾啊。”沈砚嘴硬,却还是先一步钻进了副驾,还顺手把陆昭的外套也拿过来,放在腿上,“你外套昨天蹭到点灰,我帮你抖抖,等会儿别弄脏了。”说着就拿起外套,轻轻抖了抖,动作认真,像在处理什么贵重物品。
陆昭坐在驾驶座上,看着他认真抖外套的样子,嘴角忍不住勾了勾,没说话,只是发动车子,往市场附近的小馆子开。小馆子是家家常菜馆,人不多,老板认识陆昭——上次办赵峰案的时候,两人来过一次,点了份鱼香肉丝和番茄炒蛋,吃得很满意。
“陆警官,沈警官,又来了?还是老样子,鱼香肉丝、番茄炒蛋,再来两碗米饭?”老板热情地迎上来,手里还拿着菜单,“今天新做了红烧排骨,要不要尝尝?新鲜的排骨,炖得烂乎,味道好。”
“再来一份红烧排骨,米饭多盛点。”沈砚抢先开口,把外套放在椅背上,拿起菜单翻了翻,又加了一句,“鱼香肉丝多放辣,番茄炒蛋少放糖,谢谢老板。”
“好嘞,马上就好!”老板应着,转身进了厨房。
店里很安静,只有风扇“嗡嗡”转的声音。沈砚靠在椅背上,拿出笔记本,翻到记着线索的那一页,指尖在“季明、老小区、黑色连帽衫、棋牌室”几个字上划了划:“等会儿去老小区,咱们先找季明的邻居问问,看看他三天前有没有回家,走的时候穿什么衣服,有没有带什么东西,再去他常去的棋牌室问问,说不定能找到更多线索。”
“嗯。”陆昭点头,拿起桌上的茶壶,给沈砚倒了杯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还要问清楚,季明有没有跟什么人来往密切,尤其是四十多岁、穿黑色夹克、左胳膊有纹身的男人,看看能不能跟那个买临时卡的人对上。”
“对,这个很重要!”沈砚把这点记在笔记本上,刚写完,老板就端着菜过来了——鱼香肉丝冒着热气,红油裹着肉丝和木耳,看着就够味;番茄炒蛋颜色鲜亮,鸡蛋蓬松;红烧排骨炖得软烂,香气扑鼻,让人瞬间食欲大开。
沈砚拿起筷子,先夹了块排骨放进嘴里,嚼了嚼,眼睛一下子亮了:“好吃!比上次的鱼香肉丝还好吃,老板手艺越来越好了!”说着又夹了块排骨,放进陆昭碗里,“你也吃,别总吃青菜,你最近都瘦了,多补补。”
陆昭没拒绝,夹起排骨吃了,又把鱼香肉丝里的木耳挑出来,放进沈砚碗里——他知道沈砚爱吃木耳,每次吃鱼香肉丝,都要把里面的木耳挑干净。沈砚看着碗里的木耳,心里暖乎乎的,没说话,只是埋头吃饭,吃得飞快,没一会儿就把一碗米饭吃完了,又拿起碗,要去盛第二碗。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陆昭按住他的手腕,伸手拿过他的碗,“我去给你盛,你坐着吃排骨,别噎着。”
沈砚愣了一下,看着陆昭拿着碗去盛饭的背影,嘴角忍不住上扬——以前办案子,加班加点是常事,有时候饿了,就随便啃个面包,或者吃桶泡面,从来没人会特意给他盛饭,提醒他慢点吃,只有陆昭,会记得他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会在他饿的时候,带他去吃热乎的饭,会在他吃太快的时候,提醒他别噎着。
没一会儿,陆昭端着盛满米饭的碗回来,放在沈砚面前,还特意多浇了点红烧排骨的汤汁:“拌着吃,香。”
“好!”沈砚应着,拿起筷子,拌了拌米饭,大口吃了起来,吃得满脸满足。陆昭坐在对面,看着他吃得开心,自己也觉得胃口好了不少,慢慢吃着,偶尔给沈砚夹块排骨,或者挑点他爱吃的木耳。
两人吃得很快,四十分钟就吃完了。沈砚摸了摸肚子,打了个饱嗝,满意地说:“吃饱了,现在有力气找季明了!”
“走吧。”陆昭结了账,拿起外套,递给沈砚,“穿上外套,外面太阳大,别晒伤了。”
沈砚接过外套,穿上,跟着陆昭往外走。老板在后面喊:“陆警官,沈警官,下次再来啊!红烧排骨还做!”
“好!”两人回头挥了挥手,钻进车里,往季明住的老小区开。
老小区在东巷的另一边,离建材市场不算远,开车十分钟就到了。小区很旧,没有大门,只有一个小小的传达室,传达室里坐着个老大爷,正戴着老花镜看报纸。小区里的道路坑坑洼洼,两边堆着旧纸箱、破自行车,还有一些居民种的蔬菜,风一吹,带着点泥土和蔬菜的味道。
“大爷,您好,我们是市局的警察,想向您打听个人,季明,住在这个小区里,您知道他住哪一栋哪一户吗?”沈砚拿出证件,递到老大爷面前,语气礼貌。
老大爷接过证件,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才把证件递回来,指了指小区里面:“季明啊,住3栋4单元501,那小子,天天不着家,要么去外面打牌,要么就待在屋里睡觉,有时候半夜回来,吵得邻居都睡不好。前几天,我还看见他穿着件黑色连帽衫,手里拎着个黑色袋子,慌慌张张地往外跑,好像后面有人追他似的,之后就没再见过他了。”
“黑色连帽衫、黑色袋子、慌慌张张?”沈砚眼睛一亮,赶紧追问,“大爷,您记得是哪天吗?他跑的时候,有没有跟什么人一起?”
“就是三天前晚上,大概八点多吧,天刚黑。”老大爷想了想,摇了摇头,“没跟人一起,就他一个人,跑的时候还差点撞到我,我喊他,他也没回头,直接往小区外面跑了,往车站方向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