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璇说:“念薇,你是不是之前也是天璇学院的修仙者,和姐姐一起在天璇学院待过。这两年我没事也会去天璇学院看看的。”
念薇说:“是的,紫璇公主。北帝陛下是我的学长,北帝陛下被封为神龙族宗主时,我被前任北方天帝赏赐给宗主了,就到了北宫府。前任北帝逝世后,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宗主代管北方天宫之事,我就跟着宗主又来了北方天宫。”
紫璇说:“恩,那你对北方天宫肯定是很熟悉了。”
念薇说:“必须的。”
接着我落地,说道:“紫璇、念薇。”
她们听见了抬头看着,我落地后。念薇说:“拜见陛下。
我说:“免礼。””
紫璇急忙跑到我跟前,说道:“姐姐,你回来了。”
我摸摸紫璇的头,说道:“是啊!回来了。念薇,你是在安排她们的住宿是吗?”
念薇说:“是的,陛下。”
我说:“恩。行,你安排好就来天境殿,本座先和紫璇过去了。”
念薇说:“是,陛下。”
说完我转身走,同时说道:“紫璇,走吧。”
紫璇嗯了一声,跟着我。我们到天境殿后,进去坐下。有天奴禀报说:“禀北帝陛下,金龙族(贺兰敏月)长郡主金芷若求见。”
我说:“她还敢来,让她进来吧。”
天奴说:“是,陛下。”
金芷若进来后说道:“拜见北帝陛下。”
我说:“免礼,还恨本座吗?”
金芷若本来正在起身,又直接跪下说道:“陛下受罪,芷若不敢。”
我说:“不敢。金芷若,你不会是也喜欢(李治)天羽吧。”
金芷若惊讶的说道:“没…….没有,芷若不敢。陛下,在人间你也知道那情况不一样,那时候芷若不是认为…….,就想报仇。”
我说:“认为(武则天)本座杀了你的母亲韩国夫人是吗?她做了什么你不知道吗?本座把你们接入宫享福,你们倒好,都干了些什么。本座是杀了所有对手,结果还有一个隐形对手。芷若你知道吗?别人是自己的敌人那就只有仇恨。可若是好朋友、亲人是自己的仇人,那就是仇恨加伤心。”
金芷若说:“芷若知道,陛下你别生气了。是芷若一时糊涂了,今天特地来请罪的,你想怎么罚都行。”
此时紫璇说:“姐姐,算了吧。金芷若和他兄长金海湛本来目的,也是准备去帮你的,可谁知会是这样。这样的事情其实也源于,他们在人间小时候的教育,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那韩国夫人她就是那样,她教育出来的孩子多少也是跟着她的。”
“但芷若已经归位了,她有了神界的记忆。而芷若在神界的母亲梦洁夫人不是这样的人,所以芷若的性格还是像以前那样的。”
我看着紫璇说道:“紫璇,没看出来啊!你倒是挺会分析事情的。”
紫璇说:“不是,紫璇就是随便说说。再说芷若和她大哥本来的目的,也是准备帮姐姐你,当时他们知道韩国夫人的丈夫贺兰安石,这一世没有孩子。而姐姐你在人间那时,你担心自己的(杨氏)母亲和(武顺)姐姐。因此金芷若和她大哥就去找缘机仙子想办法,才转生的。”
我惊讶的说:“什么,贺兰安石注定没有孩子。好吧,看来他们这样这也是注定的。”
紫璇说:“是啊!姐姐。”然后看向芷若给她提示。
金芷若急忙说道:“是啊!陛下。芷若真的不是故意的,芷若现在都不敢相信,芷若会有那样的想法。认为跟你抢皇上是理所应当的,芷若都怀疑贺兰敏月是另一个人。”
我说:“行了,既然来认错,也就是知道错了。再说了,这件事情也不能完全怪你,跟教育是有关的。我们作为神仙以灵魂投胎转生人间,就是重新的一个人,教育和环境完全影响着一个人的性格。”
“跟神界或者前世,可能完全就是两个人。跟着坏人学坏,跟着好人学好。但武顺毕竟是你凡间的母亲,有时间找到她的转生去人间看看吧,就当是替本座去看看她。”
金芷若说:“是,陛下,谢陛下。”
我说:“没事就回去吧。”
金芷若说:“是。”
接着我召唤出护法展鹤,说道:“展鹤,本座派你去执行一个任务。追杀薛怀义的转生,将他的灵魂粉碎。他只是一凡人,本座相信你能做到。若完成不了,提头来见。”
展鹤说:“陛下这……,小神的意思是为什么要杀一个凡人,纵然他曾经……。”
(天璇)我说:“曾经什么,曾经只是烧了明堂吗?展鹤,你知道本座,不会随便去杀一个人类,有些话不便说。本座也不想这么做,但必须如此,就是烧明堂有关。你不明白这件事的影响力,去吧。”
展鹤说:“是,陛下。”
展鹤出去后,紫璇问:“姐姐,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说:“告诉你也没事,但你不能告诉别的神,本座不想这件事更多人知道。”
紫璇说:“放心吧,姐姐,我不会说的。”
我说:“嗯,薛怀义烧了明堂,明堂代表本座的皇权,在本座未归位之前被毁。代表本座神界的皇权,将在中途出现波折。只要杀了薛怀义,一切可避免。”
紫璇说:“原来是这样,明白了。”
附加语:其实在小编本来的理解中,神仙或者凡人转生之后样貌和神界、或者前世是不一样的。因为有这么一个词语叫“面由心生”,在人间受的教育和神界、又或者前世,肯定不可能完全一样。经历自然也是不同,那么性格自然也不同。
样貌怎么可能一样呢?但在写作中为了更好的表达一个人对前世的感觉、记忆,所以就这样写了。比如有时候直接会有这么一句心想:这个人怎么这么面熟,好像在哪见过,但就是想不起来。若长相与前世不一样,那么这句感想的话,就不成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