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的相遇是竟如此的平平无奇。
那日,向自宁在失眠了几个日夜后想起了她的主治医生给她说过的演讲。
医生说过,让她跳出现有的圈子多接触些新事物,有利于病情的好转。
她几乎是沉重的,坐着地铁几乎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了她说的演讲地点。
向自宁看着脱下白大褂穿上正装美丽动人的庄洁,但是脑瓜仁嗡嗡然,大有左耳进右耳出的模样,心里有了悔意。有这功夫,她大可以躺在家里的床上装模做样的睡一会,也比现在这个情况好上太多。
她心里想着,身体极为诚实。她跑出了大堂,站在二楼俯视着她始终未能企及的大学,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恍惚之间,她出现了一种新生的错觉。
向自宁有了某种难以名状的舒展,在此刻身心有了契合,仿佛几个日夜失眠所带来的疲倦都烟消云散,她惬意地靠在栏杆上,享受着这片刻难得的宁静。
余光瞥见,楼下有一个人,在大树底下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看。
向自宁三十年间被太多的人看过,有鄙夷,有猜忌,有欣赏,有龌龊,有喜欢的.........
但是,像这种眼里泛光看得她目不转睛的还是第一次。眼里的光芒过分耀眼,让向自宁节节败退,往日的从容变得慌不择路,然后她就落荒而逃了。
向自宁逃进了厕所,凉水洗脸,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她心里清楚,自己无疑是漂亮的,这种漂亮并不夺目,而是耐看。这种脸蛋上的优势在职场中让她有了某种优势,同时也有了许多麻烦,诸如那些龌龊的目光。
那个目光,包含了太过浓烈的爱意,几乎让向自宁溺亡,让她不敢造次,更不敢承接。
关键,那个目光来源于一个女人,而非男人,这更让向自宁汗毛直竖。
扪心自问,她向自宁,无法回应一个人这么浓烈的爱。无关它的主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向自宁只想逃离。
把脸上的水擦干,理好因慌乱而散落的发丝,她打算从容地逃离。
然而一出门,就遇上了一个女孩。在同伴地簇拥下,她强撑着她的落落大方,举着一朵玫瑰,满眼害羞与慌乱:“那个,能不能交个朋友?”
向自宁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祸水,当那朵玫瑰递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比眼前的女孩还要紧张,她的手指甚至不由地抖了一下:“那个,我们不太合适。”
在慌乱中,向自宁终于找到了自己平静地声音,然后在女孩不甘的目光中继续她的逃离。
谁知女孩不甘心追了上来,挡了去路:“为什么不合适呢?”
向自宁此刻的耐心其实所剩无几,因为她看到了找上来的目光主人,此刻她用一种让这瘪犊子捷足先登的愤怒看着她们的闹剧。
所以,她回了女孩一个微笑,拒绝女孩的同时,也是拒绝那个目光的主人:“我喜欢男人,抱歉。”
女孩失落了,向自宁自由了,她逃也似的头也不回的走了,徒留了一走廊意有不甘的人。
目光的主人像是要掩饰自己的不甘,无所谓地耸了一下肩膀,后面就被人拍了一下。
“不是叫你在下面等我吗,怎么上来了?”来人是庄洁,她结束了她的演讲匆匆赶来。
“我刚看见了一个很喜欢的人。”陆竟舒并不觉得自己丢人,甚至还能坦然面对刚才转眼即逝的爱情。
“然后呢?”
“然后对方不喜欢女人。”
“所以你是第一次看见人家?”
“对,我一见钟情。不到一刻钟又草草收场。”此刻陆竟舒觉得委屈了,甚至很伤心。